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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动态
中国
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3月22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规定》所称“必要个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服务正常运行所必需的个人信息,缺少该信息App即无法实现基本功能服务。具体是指消费侧用户个人信息,不包括服务供给侧用户个人信息。《规定》将于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