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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学报
本文刊发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第2期,欢迎转发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
作者:宁立标,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贵州大学贵州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高端智库特邀研究员;杨晓迪,贵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摘要
为保障“后巴黎时代”能源绿色转型的公正性,能源正义应该成为能源转型规制的应有意涵。在能源转型过程中,我国坚持了能源正义理念,在实践中也积极通过能源普遍服务和新能源扶贫来促进能源正义。在“双碳”目标背景下,由于能源初始禀赋不平等、能源观念落后以及能源制度缺陷,我国能源转型进程中的能源正义仍然面临高碳产业工人失业、民众用能权益减损、新能源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后果等方面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我国应坚持能源正义优先理念,建立健全能源法律体系,制定专门的《能源转型促进法》。该法应建立能源转型的民生保障机制、程序保障机制、正义恢复机制、绿色能源使用的激励机制、监督与责任机制,以促进能源转型过程中能源正义的实现。
气候危机;碳达峰碳中和;能源正义;
能源绿色转型;法律规制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危机,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已经向世界庄严宣告了“”双碳发展目标,即年前实现碳达峰、年前实现碳中和。由于我国当前仍然是一个碳密集型产业大国,“”目标的实现注定要经历一场体量庞大、历程久远、成本昂贵的社会系统大变革,能源体系绿色转型便是本次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我国在过去的能源转型过程中已经结合国情坚持了能源正义的价值取向,并且在较大程度上促进了能源正义的实现,但是在“双碳”发展目标下,能源正义也面临新的挑战。如果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这些挑战不仅会引发社会正义和社会稳定问题,而且最终会阻碍能源转型目标的实现。正是考虑到该问题的重要性,本文将论述能源正义应该是能源转型规制的应有意涵,分析我国能源转型规制体系在实现能源正义方面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探索一条更具包容性与公正性的能源转型法律规制路径。一、能源正义:能源转型中社会正义的新面向
国际能源问题专家耶金曾指出:“能源的利用使得我们现在的一切成为可能。我们一天经历的所有事情都需要能源的帮助。”能源还是人类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正因如此,寻找更高效的能源必然成为人类社会努力奋斗的目标。在不可再生能源枯竭风险日益显现以及碳排放引发的全球气候危机不断凸显的时代背景下,以高效、清洁、可再生的绿色能源取代传统能源,实现能源的绿色转型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重要任务。在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如火如荼的当今时代,有学者意识到能源绿色转型所存在的社会不公正风险,并明确指出向清洁能源的快速转型充满了潜在的不公平,更清洁的能源经济并不必然地带来更公正的经济体系。联合国也担忧如果不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能源绿色转型将会对发展中国家、低收入群体造成新型负担,加剧能源不公正程度。上述担忧并非空穴来风,从当前能源转型规制的实践来看,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